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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慢走。”

客人隔着墨镜看他一眼,伸手接过。

这时候,又来一个客人,是个嚼着口香糖手插口袋的年轻人。

“小哥,我看你有点面熟,”新来的这个点完单,忍不住问,“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?”

这位客人估计是看过他们乐队的节目,但播出时间过去一段时间,vent乐队主唱长啥样在他印象里已经变得很模糊。

陆延随口说:“我,大众脸。”

等人走了,陆延才有功夫去看手机。

肖珩跟帕克约好了时间:录音棚时间约在周末上午九点。

肖珩估计是等了几分钟一直没等到回复,又发过来一句问号。

[肖珩]:?

陆延回:知道了。

他又接着打:刚才遇到一个奇怪的客人。

陆延写到这想想这事也没什么特别的,于是一个字一个字删掉。

他抬眼,之前那位遮得严严实实跟恐怖份子似的客人一手插兜,走路摇摇晃晃,拐个弯,已经走到对街去了。

陆延收回目光。

他咬着笔把工作簿翻开。

把鼓的部分划掉后,在中间部分又加了一个很少用到的口琴。

他就这样弯腰倚在桌上写了会儿歌。

陆延奶茶店的工作做得还不错。